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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家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事后,镜子的主人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家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事后,镜子的主人
admin
2013-11-01
47
问题
付某7岁的儿子小强非常淘气,经常用石头砸别人家的窗户、攀摘树木花草等。一日,当小强在马路边玩耍时,遇见有人用三轮车拉着镜子。邻居萧某见状说:你有本事把那个镜子砸碎,算你厉害。小强听完当即就拿起石头砸过去,结果致使价值400多元的镜子被砸碎。事后,镜子的主人找到付某要求赔偿,付某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但随即得知小强所为乃受萧某唆使,便要萧某赔偿。萧某以自家小孩调皮惹祸当然由自己负责为由拒绝赔偿。
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选项
答案
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萧某来承担。《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2款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小强砸镜子的行为是由萧某教唆所致,所以萧某是侵权人,损失应由萧某承担,此时小强充当了萧某侵权的工具。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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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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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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