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原材料成本为30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75 500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 要求

admin2009-02-11  55

问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原材料成本为30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75 500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
   要求:分别作出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直接用于销售两种情形下相应的账务处理。

选项

答案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 000 贷:原材料 300 000 (2)支付加工费用: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00 000+175 500÷(1+17%)]÷(1-10%) =500 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500 000×10%=50 000(元) 应交纳增值税=175 500÷(1+17%)×17%=25 500(元)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 500 一一应交消费税 50000 贷:银行存款 225 5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 500 贷:银行存款 225 50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借:原材料 45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450 000 ②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借:原材料 50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00 0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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