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
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
admin
2014-11-19
48
问题
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
选项
A、违反国家有关对电视机实行“三包”的规定
B、商场门口公告:“商场有权对顾客带入商场的皮包进行查看”
C、出租车司机向乘客表示“乘坐本车,乘客受伤自负其责”
D、修车店的注意事项:“汽车丢失,折价赔偿”
答案
A,B,C
解析
考查要点是格式条款和无效条款。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订约之际,由于条款已经拟定完毕,当事人 “要么无条件接受,要么走开”;在订约过程中,条款的制定者通常都是大公司、大企业,它们有可能垄断一些经营与服务事业,消费者在与其进行交易时常常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其提出的不合理条款。这就造成了格式条款的内容对相对方常常显失公平,从而打破了民法所奉行的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原则。格式条款可以通过一定的文件表现出来,如记载于车船票、飞机票、保险单、存款单上,还可以通过价目表、店堂告示、使用须知、通知、说明等形式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这些所谓的“店堂告示”、“通知”、“说明”等,常常侵犯了相对人或者消费者的权益,显失公平。一般而言,下列格式条款或者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1)属于适用无效合同类型的条款。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A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格式条款自然无效。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2)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为无效条款。例如,大商场以“声明”、“店堂告示”、“通知”等方式排除消费者权益,损害其人身利益的,该条款必然无效。B项表述就属于此类型,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3)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和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C项表述就属于此类型,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4)格式条款免除或者缩减条款制定人的责任,加重相对人责任的免责条款无效。D项不属于免责条款,因为“汽车丢失,折价赔偿”符合等价有偿原则,即便不作出这样的规定,赔偿责任也限于此,该条款并没有加重相对人的责任。因此,排除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5a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现行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关于宪法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是()。(2017单16)
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2017单2、2017法单1)
2008年7月,某省会城市人大常委会第S次会议审议了该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第N条规定,公交车乘客不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导其让座;对于拒不让座者,可以拒绝其乘坐,市政主管部门还可处以50元罚款。在
晋律确立了“准五服以制罪”的原则,下列选项中属于“五服”之亲的有()。(2013法多29)
以下关于法与宗教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关于法律全球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出租车司机王某因闯红灯被交警发现,当交警欲给予其处罚时,发现王某的车上坐着临产的孕妇。交警不但未给予王某处罚,还一路打开警灯,护送王某的出租车至最近的医院。请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交警的行为中体现的推理方法。
某公务员甲结婚五年后,又与其他女子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影响十分恶劣。后被人举报,甲所在的国家机关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法院认为,甲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判处甲有期徒刑一年。甲的妻子起诉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得到法院的支持。甲在狱中接受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某市商业街开发了一幢商品楼,售价4000元/m(上标)。某甲选中了其中一套三居室,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于2004年2月1日办理了付款交房的手续,并且约定1年之内办理所有权证书。某甲因公需要出国1年,为了方便房屋
随机试题
覆盖额顶枕区的软组织分哪几层?
以25个笔名为《波士顿公报》等报刊写稿,被公认为独立战争时期最有创作力、最雄辩的新闻记者是()
A.风痰阻络B.胃火炽盛C.胃气虚弱D.胃阴不足(2009年89,90题)口臭可见于()
下列骨盆径线测量值正常的是
某商业银行2002年12月31日的部分业备指标如下表所示: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银行的拆出资金比例为()。
促销的实质是营销管理者与目标市场之间的()。
已知a>6,则下列不等式不一定成立的是().
下面说法体现内控特征的是()
(2011上系分)已知某项工程的作业明细如下。为抢工期,根据上表,该工程最快能完成的周数及其所需的项目总费用______。
Thispartistotestyourabilitytodopracticalwriting.Youarerequiredtowriteajobapplicationletterbasedonthefoll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