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

admin2014-11-19  48

问题 下列合同条款无效的是(    )。

选项 A、违反国家有关对电视机实行“三包”的规定
B、商场门口公告:“商场有权对顾客带入商场的皮包进行查看”
C、出租车司机向乘客表示“乘坐本车,乘客受伤自负其责”
D、修车店的注意事项:“汽车丢失,折价赔偿”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要点是格式条款和无效条款。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在订约之际,由于条款已经拟定完毕,当事人 “要么无条件接受,要么走开”;在订约过程中,条款的制定者通常都是大公司、大企业,它们有可能垄断一些经营与服务事业,消费者在与其进行交易时常常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其提出的不合理条款。这就造成了格式条款的内容对相对方常常显失公平,从而打破了民法所奉行的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原则。格式条款可以通过一定的文件表现出来,如记载于车船票、飞机票、保险单、存款单上,还可以通过价目表、店堂告示、使用须知、通知、说明等形式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这些所谓的“店堂告示”、“通知”、“说明”等,常常侵犯了相对人或者消费者的权益,显失公平。一般而言,下列格式条款或者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1)属于适用无效合同类型的条款。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A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格式条款自然无效。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2)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为无效条款。例如,大商场以“声明”、“店堂告示”、“通知”等方式排除消费者权益,损害其人身利益的,该条款必然无效。B项表述就属于此类型,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3)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和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C项表述就属于此类型,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4)格式条款免除或者缩减条款制定人的责任,加重相对人责任的免责条款无效。D项不属于免责条款,因为“汽车丢失,折价赔偿”符合等价有偿原则,即便不作出这样的规定,赔偿责任也限于此,该条款并没有加重相对人的责任。因此,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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