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甲企业将其所有的一栋楼房无偿转让给与其长期合作的乙企业,同年7月,甲企业申请破产,法院受理此案。该栋楼房( )。

admin2008-08-07  17

问题 2002年2月甲企业将其所有的一栋楼房无偿转让给与其长期合作的乙企业,同年7月,甲企业申请破产,法院受理此案。该栋楼房(    )。

选项 A、不是破产财产
B、是破产财产
C、由甲企业负责收回
D、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追回

答案B,D

解析 首先要搞清什么是破产财产。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30条和第131条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3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我们来看本题,破产财产并不局限于破产宣告后清算组接管的那些财产,甚至不局限于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企业取得的财产,清算组接管后收回或新取得的财产,以及破产程序终结后追回的原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2002年2月到同年7月,时间显然不到一年。甲企业将一栋楼房无偿转让给乙企业,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撤销后的楼房仍属于破产财产。破产后,由清算组负责管理事宜,甲企业无权负责收回。所以该题选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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