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 )计人应纳税所得额。

admin2019-08-22  27

问题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    )计人应纳税所得额。

选项 A、全额
B、50%
C、25%
D、10%

答案A

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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