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诉某乙离婚一案,诉讼过程中某甲申请撤诉,法院于2002年2月2日裁定准许。根据下列假设的情况,法院对哪些起诉应当受理?

admin2013-05-03  36

问题 某甲诉某乙离婚一案,诉讼过程中某甲申请撤诉,法院于2002年2月2日裁定准许。根据下列假设的情况,法院对哪些起诉应当受理?

选项 A、某甲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B、某甲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C、某乙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D、某乙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答案2,4,8

解析 《民诉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撒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民诉意见》第150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所以选项C、D均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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