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16题)

admin2014-12-10  28

问题 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16题)

选项 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
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C、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

答案C

解析 《禁止组织新党法》是纳粹德国时期颁布的。选项A错误。1877年德国颁布了《法院组织法》,确立了司法独立原则。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原则,但是没有确定司法独立原则。选项B错误。德国1900年《民法典》是德国在统一后编纂的五部法典中最成功的一部,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选项C正确。《加洛林纳法典》是在封建时代后期,德意志出现的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于1532年颁布。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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