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甲、张乙、张丙三亲弟兄,共同继承父母留在麻阳县的18间房屋。3年后,张乙和张丙一同去景河县工作。2002年张甲夫妇先后去世。同年,住在凤凰县的张甲之子张毛将此18间房屋卖给家住麻东县的黎丁。不久,张丙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回答
张甲、张乙、张丙三亲弟兄,共同继承父母留在麻阳县的18间房屋。3年后,张乙和张丙一同去景河县工作。2002年张甲夫妇先后去世。同年,住在凤凰县的张甲之子张毛将此18间房屋卖给家住麻东县的黎丁。不久,张丙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回答
admin
2016-05-05
26
问题
张甲、张乙、张丙三亲弟兄,共同继承父母留在麻阳县的18间房屋。3年后,张乙和张丙一同去景河县工作。2002年张甲夫妇先后去世。同年,住在凤凰县的张甲之子张毛将此18间房屋卖给家住麻东县的黎丁。不久,张丙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被告是谁?( )
选项
A、张毛
B、黎丁
C、张丙
D、张乙
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诉称侵犯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执,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n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委托行纪人乙公司代为其从市场上买进10万个某种电子元件,约定的价格为10元/件。下列乙公司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某大学生李某因与王某有仇,于是偷偷录下王某与其男友亲密场面,在网上散播。王某因此觉得很羞愧,不久自杀身亡。王某的父母遂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李某的侵权责任,以下相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A案件中,甲、乙是普通共同诉讼人,在B案件中,丙、丁是必要共同诉讼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向甲乙丙丁都送达了判决书,甲收到判决书的日期是5月20日,乙为5月18日,丙为6月2日,丁为6月3日,则()。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2004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
张三向牛小二借款10000元,约定2004年10月1日之前偿还,牛小二要求张三提供担保,张三遂决定以其所持有的一家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提供质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诉张某返还借款一案,张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甲为乙运送二十吨水泥,乙拒不付款,假定应付运输费用为一千元,每吨水泥25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机构组织性质及其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乙之父丁也表示愿意购买,请问下列表述中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影响需求变动的因素有哪些?
亚当斯认为评判性思维是()。
引起急性血源性骨髓炎的最常见的致病菌是
关于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质量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学校教育制度的建立简称学制,学制的建立,是——教育的典型表征。
J.Martin指出,应该结合数据的战略规划进行必要的业务规划,并以企业模型图来表示,而其中以一个动词来命名的最低层被称为()。
下面关于运行应用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Weoftenhearthe【21】______"Bug"whileusingcomputers.Butwhatisabug?Incomputerscience,abug【22】______anerr
WhichofthefollowingisNOTpartofthequeen’smessag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