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admin2019-01-15  24

问题 我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问题:
就该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制的范围或程度而言,该规则属于哪一类规则?

选项

答案从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制的范围和程度出发,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不论人们意愿如何,都必须加以适用的规则,一般而言涉及公共利益的规则多属强行性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民商法等私法类法律中,主要涉及私人利益,任意性规则较多。《劳动法》上述规定明确规定了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该规则属于强制性规则。从其涉及广大劳动者权益即公共利益的特点来看,也可以确定其属于强行性规则。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gS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