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抢劫乙而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夏某为甲的辩护人,周某为乙的诉讼代理人。在开庭审理中,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完起诉书后,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的是谁?( )

admin2013-06-09  33

问题 甲因抢劫乙而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夏某为甲的辩护人,周某为乙的诉讼代理人。在开庭审理中,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完起诉书后,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的是谁?(    )

选项 A、甲本人
B、甲和乙
C、甲和夏某
D、乙和周某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刑事诉讼庭审的程序。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因此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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