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

admin2018-04-20  31

问题 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5年卷二第85题)

选项 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
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
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答案A,C,D

解析 A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本案不属于规定的情形,所以不能先予执行。
    B正确:《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对于主张赔偿的请求,采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C错误:《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28条规定:“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先例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所以C项中的“应当”是错误的。
    D错误:丁某的房产实际只有70平方米,但是在房管局登记为100平米,造成孙某的债权无法实现。房管局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有合理审慎职责,但是由于行政机关的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与自己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所以,孙某的请求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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