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6-04-15  26

问题 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B、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C、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D、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三节中的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构成要件。A选项中,甲失去了物权,是受损失的一方;乙获得了所有权,属于受利益的一方;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获利益便丧失了依据。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甲有权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A选项正确。同理,如仅乙、丙之间买卖合同无效,丙亦构成不当得利,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B选项正确。综合A选项、B选项,D选项也是正确的。C选项中,乙取得所有权是基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丙取得所有权是基于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这两个合同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当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的时候,丙取得的利益便丧失了依据,而甲确实失去了物权,属于受到损失的一方。此时,理论上一般认为,先前的两个买卖合同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适用不当得利的规定。故C选项错误。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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