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甲公司遂向某人民法院起诉,但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又应诉答辩。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根据上

admin2009-03-14  36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甲公司遂向某人民法院起诉,但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又应诉答辩。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选项 A、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应撤销原判,交由仲裁机构仲裁
C、应维持原判
D、应予以改判

答案4

解析 依《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虽订有仲裁协议,但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提出管辖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有权受理。故本案情形下,二审法院应驳回乙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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