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卷二真题试卷第5题)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卷二真题试卷第5题)
admin
2013-11-07
28
问题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卷二真题试卷第5题)
选项
A、他人欲跳楼自杀,围观者大喊“怎么还不跳”,他人跳楼而亡
B、司机急于回家,行驶时闯红灯,把马路上的行人撞死
C、误将熟睡的孪生妻妹当成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
D、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装作没看见
答案
D
解析
A项,死亡后果由他人的自杀行为所引起,围观者的行为不能实质地评价为“杀害”行为,同时,既不是教唆他人自杀,也不是帮助他人自杀,不构成犯罪。B项,司机成立交通肇事罪,主观上是过失。有些考生可能认为司机闯红灯应该是故意所为,所以司机应当是故意犯罪。这种看法混淆了刑法上的犯罪故意与违反行政法的“故意”。司机闯红灯虽然是有意识为之,但属于违反行政法的“故意”,而非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故意。后者是指明知自己的杀人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态。如果将二者混同,会导致许多交通肇事犯罪都被认定为故意犯罪。这种结论显然不妥当。C项,行为人没有强奸故意,不能成立故意犯罪。有些考生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既然违背了妻妹的意愿,就应以强奸罪论处。这种看法属于典型的客观归罪。认定犯罪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行为人没有强奸故意,不能成立强奸罪。D项,行为人明知他人是吸毒的人,而装作没有看见,从而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主观上至少存在间接故意,故D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4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法官行为的论述中,哪些体现了审判独立的原则?
现有一德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欲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德国法院的判决才能得到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甲国公民汤姆19岁,1989年在我国境内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1500元,现汤姆以其本国法满20岁为成年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如何处理?
张某委托拍卖行对其私人珍藏的邮集进行拍卖,根据拍卖法的规定,张某应当承担的义务包括?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法官应当自觉避免受到媒体的不当影响。下列哪些行为不利于实现这一目标?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如何处理?
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犯罪嫌疑人王诚,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1999年11月1日拘留犯罪嫌疑人王诚,王诚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犯罪为由拒绝了王诚的要求。1999年12月6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
随机试题
坩)常用的促销预算制定方法有()
目前常用的鉴定M蛋白类型的方法
患者,女,50岁。甲状腺手术后声音嘶哑,是下列哪项损伤引起的
关于纤维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在牙周炎发展过程中以T淋巴细胞浸润为主的阶段是
既能清热解毒,又能疏散风热,凉血止痢的药物是()
AB两国因界河的使用产生争端,关于该国际争端的解决,下列表述符洽国际法相关规则的是哪项?()
下列最适宜作为考核利润中心负责人业绩的指标是()。
简述唐代学校教育对新罗的影响。
A、Tocallthemanlaterabouttheschedule.B、Tochangethearrangement.C、Tofindoutwharfstheweatherwillbelikeinthet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