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2年6月,因买卖大豆发生争议的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1337万元,分5年分期偿还,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设备及其他财产抵押给甲公司作为乙公司偿还债务的担保,当日签订《抵押合同》。2013年
2012年6月,因买卖大豆发生争议的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1337万元,分5年分期偿还,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设备及其他财产抵押给甲公司作为乙公司偿还债务的担保,当日签订《抵押合同》。2013年
admin
2016-06-26
19
问题
2012年6月,因买卖大豆发生争议的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1337万元,分5年分期偿还,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设备及其他财产抵押给甲公司作为乙公司偿还债务的担保,当日签订《抵押合同》。2013年5月,乙公司未履行《和解协议》,丙公司也未配合进行资产抵押。
2013年5月8日,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资产买卖合同》,约定丙公司将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设备及其他财产以256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公司(当时,丙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已经超过8000万元)。2013年6月19日,丁公司取得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物产权证。
2014年,甲公司拟通过诉讼途径实现自己的债权,律师在调查中发现,乙公司和丙公司均为王某投资设立,两家公司人员、业务、财务上均存在明显的混同;丁公司为王某配偶投资设立,对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各项纠纷均知情。律师提出了两个诉讼方案:
(1)以恶意串通为由,主张丙公司与丁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资产买卖合同》无效;
(2)以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为由,主张撤销丙公司与丁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资产买卖合同》。
经与公司内部法律顾问和管理层协商,最终甲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权之诉,并申请人民法院对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保全措施。正在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的过程中,乙公司、丙公司的破产案件均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提起撤销权之诉?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甲公司有权提起撤销权之诉。 ①当关联公司存在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关联公司相互之间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发生人格混同,丙公司对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属于债务人。 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在本题中,丙公司转让其资产时,仅国有土地使用权一项的市场价值就已经远超全部资产转让作价,显然构成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而丁公司又属于丙公司关联方,对纠纷知情,甲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9q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投资管理的资金)分别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发现标的物数量质量不合约定,又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的或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均视为标的物数量质量符合约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施以的刑罚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包括()。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Io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
行纪人在行纪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的,该行为因超越委托人的授权而认定无效,其后果由行纪人承担。()
根据有关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合营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章程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公司设立的必备要件。公司名称的法律特征包括()。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2004年)
随机试题
IbecameateacherbecauseIpreferredbooksandpeople________politics.
患者,女性,20岁,诊断支气管扩张症5年,常反复咯血,本次因大量咯血而急诊入院,经抢救后咯血已止,下列措施错误的是
患者女性,24岁,既往月经规律,现停经41天,阴道不规则流血5天,剧烈腹痛1天,尿妊娠试验阳性。超声检查:盆腔偏右可见79mm×61mm形态不规则、无明显被膜、内有少量液性回声的低回声不均匀实质性占位,未见明显血流信号,盆腹腔少量积液。子宫稍饱满,内膜稍增
颈动脉明显搏动见于
胃酸缺乏最可靠的判断指标是
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包括()。
平面构成设计中形与地(底)的关系有负形和消失两种。()
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你所在的单位要组织大家捐款。在单位的网站要刊登一篇号召大家捐款的倡议书。请你草拟一份倡议书。
《大卫》是()的雕塑作品。(厦门大学2010)
软件系统架构是关于软件系统的结构、(40)和属性的高级抽象。在描述阶段,主要描述直接构成系统的抽象组件以及各个组件之间的连接规则,特别是相对细致地描述组件的(41)。在实现阶段,这些抽象组件被细化为实际的组件,比如具体类或者对象。软件系统架构不仅指定了软件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