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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为了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证据突袭”的现象,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对提供证据的时间进行了规定。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有:
举证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为了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证据突袭”的现象,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对提供证据的时间进行了规定。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有:
admin
2021-12-19
24
问题
举证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为了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证据突袭”的现象,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对提供证据的时间进行了规定。下列关于举证期限的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B、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C、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D、如果当事人已经被准许延长举证期限,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仍然无法提供证据的,当事人无权要求再次延长举证期限
答案
8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证据规定》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的第2款可以知道,A项正确。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根据该条规定的第3款,选项B正确。第35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34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根据该条规定的第2款,选项C正确。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该条规定,选项D错误。综合以上,只有D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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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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