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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向朱某索要赌债未果的情况下,纠集亲友把朱某挟持至自己家中,并给朱家打电话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朱某一只手。李某的行为( )。
李某在向朱某索要赌债未果的情况下,纠集亲友把朱某挟持至自己家中,并给朱家打电话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朱某一只手。李某的行为( )。
admin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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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李某在向朱某索要赌债未果的情况下,纠集亲友把朱某挟持至自己家中,并给朱家打电话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朱某一只手。李某的行为( )。
选项
A、构成绑架罪
B、构成非法拘禁罪
C、构成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敲诈勒索罪
答案
B
解析
绑架罪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根本区别在于前罪是凭空勒索财物,后罪是索要客观存在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指出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李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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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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