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06年)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
(2006年)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
admin
2019-05-22
36
问题
(2006年)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
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
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2年。根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m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款8
2008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款8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甲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7%的股份,之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乙公司5%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需要进行权益披露的时点分别是()。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权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是()。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老股转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众公司),股东累计50人,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4年申请将其股票向社会公开转让。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5月,甲上市公司(简称“甲公司”)发出公告,拟修改公司章程,主要变动如下:(1)新增条款“董事长有权批准单笔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下的公司对外投资”;(2)将原条款“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
2008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08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08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08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08年10月31日,甲公
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钱某被委托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钱某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但自己并未牟取私利。为此,赵某、孙某和李某一致同意将钱某除名,并作出除名决议,书面通知钱某本人。对于该除名决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
随机试题
(84)Oneofthebest-knownproverbsmustbe"Earlytobed,earlytorise,makesamanhealthy,wealthyandwise."Thepromisesof
受遗赠人()。
破伤风病人的面部表情特点是
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水建管[2014]1351号),建设项目质量事故应急处置主要考核内容不包括()。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的基本条件有()。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应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的情形包括()。
不同证券的投资组合可以降低风险,组合中证券的种类越多,其风险分散化效应就越强,可以达到全部证券的投资组合风险为零。()
吴老师在调整座位时让考试成绩好的学生优先挑选喜欢的座位。吴老师的做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
如未成年人甲父母双亡,祖父母去世。外祖父母年老体衰,甲又无兄弟姐妹,可担任他的监护人包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