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刚(男)和黄丽(女)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02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04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05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06年

admin2008-01-20  35

问题 赵刚(男)和黄丽(女)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02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04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05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06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像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经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2005年3月订立,经过公正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06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
关于本案例,正确的是(       )。

选项 A、郑涛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赵强虽然不是赵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属于法律规定被特殊照顾的人
C、本例不涉及遗赠扶养关系
D、郑涛可以分得赵刚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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