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于2011年2月14日表示将赠与老李2万元,且当场支付老李4 000元;同年3月14日,老李将老张的儿子小张打成重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admin2015-08-06  32

问题 老张于2011年2月14日表示将赠与老李2万元,且当场支付老李4 000元;同年3月14日,老李将老张的儿子小张打成重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老张可以撤销对老李的赠与
B、小张有权撤销其父对老李的赠与
C、老张无权要求老李返还已支付的4 000元
D、如果老张行使撤销权,应在2012年2月14日之前行使

答案A

解析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赠与人(老张)可以行使撤销权;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2011牟3月14日)起1年内行使。根据常理,应当允许撤销,应注意撤销权的主体是赠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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