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dmin
2009-08-08
35
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选项
A、14
B、15
C、16
D、18
答案
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Cw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题库国家公务员分类
0
行测
国家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给定资料1.口语中的“春运”有两个含义,一是指春节前后的运输现象,二是“春运期间”的简称。近30多年来,春运大军从1亿人次增长到今年的37亿人次,相当于让非洲、欧洲、美洲、大洋洲的总人口搬一次家。2014年12月7日,2015年春运火车票首卖。春
“给定资料5”中提到,某网站曾组织网民进行了一场讨论。请你根据“给定资料”,反驳“网民A”的观点。要求:(1)观点明确,分析透彻,论据充实:(2)语言流畅,层次清楚,有说服力:(3)不超过400字。给定资料1.某报记者在调查食品安全领域问题时,
题目材料介绍了P2P网贷,请谈谈你的认识。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晰。不超过200字。材料P2P网贷源于国外,俗称“点对点贷款”。随着时间的推移,P2P模式又延伸升级为诸如个人对企业贷款的P2C等模式。P2P在中国发展很快,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
给定资料1.2015年,中国制造业面临着又一轮的倒闭潮,这里既有技术赶不上时代、前期投入过多,造成资金链断裂的企业,也有无法忍受人力成本急剧上升,出现歇业关门的企业,更有试图转型升级,但是却没有成功的企业。根据公开报道,松下、日本大金、夏普、T
给定资料1.2017年5月8日,第十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幕式在天津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大赛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技能大赛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职业教育进一步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工学结
给定资料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提出,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
给定资料1.前不久,一些网友相继在社交平台爆料称:“位于E市N区的某幼儿园竟然给幼儿吃发霉的大米。”涉事家长表示,这所幼儿园年收费七八万元,号称是一所国际化高端幼儿园。2016年7月26日16时左右,几位家长在该幼儿园等待孩子上钢琴课时发现,琴房角落堆
给定资料1.前些年,小张辞去了城里的工作,回家乡的镇上当了一名快递员。下面是他讲的“三农”新故事:前些年,快递公司刚进这个镇时,全镇每天收发的包裹只有几十个。到村里送快递,碰到下雨天,三轮车陷入泥里,经常要下来推车,送完快递回来,鞋子
家里人看天气预报,都看哪几个地方呢?儿子在哪儿上大学,妈妈准看那个地方下不下雨。经商与此同理,自己的钱投向哪里,利益走向哪里,投资人的关注点就投向哪里,安全就走向哪里。中国既然已与世界产生了日益紧密的联系,就不得不从世界联系的角度看问题。以下说法错
张教授:和谐的本质是多样性的统一。自然界是和谐的,例如没有两片树叶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克隆人是破坏社会和谐的一种潜在危险。李研究员:你设想的那种危险是不现实的。因为一个人和他的克隆复制品完全相同的仅仅是遗传基因。克隆人在成长和受教育的过程中,必然在外形、个
随机试题
患者左前臂部有一肿块,呈扁平隆起,质地柔软,状如海绵,皮色略紫,按之肿块可缩小,其诊断是()
新生儿溶血症(Rh溶血)的诊断AB0血型鉴定
4个月小儿应会的动作2岁小儿应会的动作
[2006年第1题]为工程项目贷款所支付的利息,属于下列哪一项费用?
下列关于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Ⅰ.应收账款周转率说明应收账款流动的速度Ⅱ.一般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平均收账期越短,说明应收账款的收回越快Ⅲ.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Ⅳ.应
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46)。
Tompassedtheshop______.WhydidTomstopinfrontoftheshop?Becausehewanted______.
A、Theydon’thaveenoughmoneyforextracopies.B、Theydon’thavetimetoprintthenewcatalogue.C、Theycannotgetintouchw
Whowasorderedtotakealeaveofabsen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