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
admin
2018-04-02
30
问题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答案
C
解析
A、B两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82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本题中,王某作为国有公司的领导,属于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公款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应构成贪污罪。贪污的数额应扣除设备实际款项6万元,应认定为4万元。C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82条第3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本题中,刘某在王某的贪污犯罪行为中起帮助作用,刘虽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协助王某骗取国有公司公款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共同犯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B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这属于()。
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1.54)
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租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所说的法律有特别规定主要是指:
谭某因寻事滋事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经检察机关批准变更为逮捕。案件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谭某有期徒刑1年,经二审法院改判无罪,谭某当庭释放。谭某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关于行政诉讼的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年过七旬的王太婆照顾患病卧床的八旬老伴刘老伯10余年,由于身边无子女,加上自己也年老体衰,心生厌倦,于是将老伴毒死。案发后,曾有当地群众向司法机关“求情”,声称王太婆照顾刘老伯多年实属不易,事发有因,恳请从轻处罚。王太婆一度认为这属“安乐死”,自己的行为不
随机试题
把大学生整个大学阶段的社会实践活动列入计划,系统地安排,并根据不同年级和阶段的特点、要求,开展不同内容的实践活动的原则是()。
某企业2008年4月份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1)1日,收到w公司投入货币资金360000元,存入银行。(2)3日,从银行借人资金500000元存入银行,其中借款期限10个月的为200000元,3年期的为300000元。(3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
长效口服避孕药服药一次可避孕()
加涅的信息加工论将学习分为八个阶段,其中实现学习迁移属于()。
根据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3-18岁处于哪个阶段?()
我国中央财政不断加大中西部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这是公共财政履行()职能的体现。
设讨论f(x)与g(x)的极值.
在指定字段或表达式中不允许出现重复值的索引是
Hereamidthesteelandconcretecanyons,greengrassgrows.Ahawthorntree(山楂树)standsinnewsoil,andfreshlydugplantsb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