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dmin
2016-08-16
28
问题
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
A、甲组织武装叛乱案
B、乙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C、丙故意杀人案
D、丁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
答案
A,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是指故意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包括:(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8)投敌叛变罪;(9)叛逃罪;(10)间谍罪;(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2)资敌罪。一共12个罪名。所以A选项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当选。B选项属于《刑法》分则渎职类犯罪,D选项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都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所以不当选。C选项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所以,也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3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阎某深夜听见自己家的狗一阵狂叫,怀疑有小偷潜入,便起身拿起猎枪外出查看,朦胧夜色中见有几个人走过来,李某便向这几个人开枪,击中其中一个巡逻的警察,致其死亡。阎某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
甲犯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监狱劳动改造期间,司法机关发现甲以前还犯有强奸罪,又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判处甲有期徒刑13年。本案中,哪些刑罚权得到了运用:()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孙某看国际电信市场利润空间很大,但是国内通信运营门槛太高,便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两年时间数额高达500万元。对孙某的行为构成:()
下列情形中,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是:()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998年春节过后,从东方市火车站外出务工的人员激增,市政府请求武警支队派官兵协助检查危险品,维持车站秩序。同年2月18日,川付乡农民张某等一行9人准备南下至广州,在进入火车站广场时,被武警战士宋某、徐某二人拦住,要求张某等人接受危险品检查。张某由于刚坐出
按照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某服装厂从去年7月开张,前两个月生意不错,资金周转顺利,按时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纳税申报。10月,因一些衣服积压,加上有的客户资金没有及时返回,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没有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县国税局催缴两次,该服装厂都没有理会。县国税局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派税务人
张某曾担任检察官8年,2010年12月辞职到某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11年4月,他担任一起刑事案件一审和上诉审的辩护人,由于谙熟刑事诉讼法,他从程序上的辩护意见被二审人民法院采纳,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律师张某得到了刑事被告委托人的高度评价,
随机试题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政机关不应当赔偿的是:()
CAT是________________的缩写。
A.B淋巴细胞杂交瘤技术B.T淋巴细胞杂交瘤技术C.组合抗体库技术D.动物免疫制备抗体技术E.噬菌体抗体库技术用于制备单克隆抗体的杂交瘤技术是
治疗湿毒带下的主方是治疗阴虚夹湿带下的主方是
患者,男,56岁。项后部肿块,红肿热痛,上有多个脓头,溃破后形似蜂窝,腐肉阻塞,脓液积蓄难出,肿痛难消。外治应首选
下列行为中构成强奸罪的有:()。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
甲企业3月初预付9个月的房屋租金120万元,当年6月1日对该企业评估时,该预付费用评估值为()。
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一个人的文明水平,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其职业道德意识的强弱和深浅。()
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件大事,体现了()。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