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共同盗窃案件,有犯罪嫌疑人甲和乙2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甲逃跑,乙在押。那么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应当如何进行( )。

admin2009-03-25  34

问题 某共同盗窃案件,有犯罪嫌疑人甲和乙2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甲逃跑,乙在押。那么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应当如何进行(    )。

选项 A、全案中止审查起诉
B、可以中止对甲的审查起诉
C、不得中止对乙的审查起诉
D、不得中止对甲的审查起诉

答案2,4

解析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可以中止已经潜逃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照常进行,参见《检察院规则》第27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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