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都是宪法实施保障的重要方式,关于二者区别的表述,以下正确的是:
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都是宪法实施保障的重要方式,关于二者区别的表述,以下正确的是:
admin
2009-01-19
28
问题
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都是宪法实施保障的重要方式,关于二者区别的表述,以下正确的是:
选项
A、在附带性审查中,提出审查的主体既可能是诉讼中的原告,也可能是诉讼中的被告;而在宪法控诉中,提出审查的是普通公民
B、附带性审查依赖于具体的争诉;而宪法控诉则不需要有具体的纠纷存在,可单独提出宪法控诉
C、附带性审查是一种主动性审查,由法官对法律进行附带的主动审查,而宪法控诉是被动性审查
D、在附带性审查中,被裁决为违宪的法律、法规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在宪法控诉中,被裁决为违宪的法律、法规具有溯及力
答案
1,2,8
解析
附带性审查是一种被动性审查,审查机关不主动启动一个审查程序,而宪法控诉则是一种主动性审查,它不依赖于诉讼的存在,所以C错误。需要注意的是,二者在审查主体方面也有区别,附带性审查在多数国家由普通法院进行审查;而宪法控诉是德国宪法法院实行的审查方式,是由宪法法院这一特定的机关对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进行审查。还有,审查的后果也不同,附带性审查的后果是凡被法院宜布为违宪的法律,一般不再被援用,它并不导致这一法律在法典或法律性文件上被删除的后果,而在宪法控诉中,如某一法律被宣布为违宪,一般需要以公告的方式宣布该法规失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C9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为蓝天股份公司的股东,由于其所持的该公司的记名股票被盗,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在其生产的汽车上使用“美人豹”商标,但一直未办理注册手续。后甲公司投入大量广告宣传“美人豹”汽车,致使“美人豹”商标在相关公众中驰名。对乙实施的下述四种行为所作的判断,错误的有哪些?()
某市检察院在审查甲杀人案中,发现遗漏了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案犯罪嫌疑人乙。对此检察院应该如何处理?
南园实业公司拖欠海达电脑公司货款7万元,海达电脑公司多次催付没有结果,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向南园实业公司发布了支付令,限期还款。支付令送达后,南园实业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规定价格不合法,愿意付款5.8万元,另1.2万元不应当承担
以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采取的企业形式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赵某收藏有一幅珍贵书法作品,交给某书画装裱店装裱,双方约定:“装裱费400元,如有损坏,装裱店负责赔偿。”几天后,装裱店经理的一个朋友吴某在店内看到这幅作品,恳求借去观赏、临摹,一日即归还。经理勉强同意,再三要求吴某务必精心爱护并及时归还。吴某将书法作品拿
下列劳动者伤亡的哪一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协议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哪一项的情形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不安抗辩权”?
一艘拖带驳船的拖轮与一艘货轮在我国领海相撞,由于事故发生时海上大雾弥漫,事故原因无法查明,对此事故的处理应为_________。
随机试题
关于化脓性关节炎浆液纤维素渗出期的叙述正确的是()
哪项是糖尿病病人失明的主要原因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某化工厂以煤为原料生产甲醇60万t/a。该工程的主要过程为煤制备、气化、变换、脱硫脱碳、压缩、甲醇合成、精馏,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表1为备煤工序废气的排放情况。工程设置污水处理站,专门用于处理煤气化污水和低温甲醇洗废水,设计规模为25m3/h。表2为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注明工程( )使用年限。
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前,应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部门签署排放许可协议,申领许可证。
“最近发展区”是由()提出来的。
将2名教师和6名学生分成两个小组到A、B两个单位进行实习,其中每个小组都有1名教师和3名学生,则实习的安排方法共有()种.
下列程序的输出结果是______。structst{intx;int*y;}*p;intdt[4]={10,20,30,40};structstaa[4]={50,&dt[0],60,&dt[0],60,&dr[0],60,
Thestrangerhadtowalktothenextvillagebecausetherewasnobusgoingthere.Thebehavioroftheoldmanisquiteunusu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