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7题)

admin2017-06-13  18

问题 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2011年试卷一第7题)

选项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
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

答案B

解析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的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是抗日民主政权创立的一种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1943年,马锡五从事司法工作后,亲自参加案件审判实践,经常下乡,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巡回审判,及时纠正一些错案,解决了一些缠讼多年的疑难案件,因而受到群众欢迎。人们把这种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办案方法,亲切地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这一方式在边区政权所辖范围内得到普遍的推广。马锡五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既节约了司法的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又能够又快又好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难题,树立了司法的公信力,同时也增强了司法权威。他深入群众基层,依靠群众,这样能更好地查清楚群众的纷争和难题,对其正确的适用法律提供了事实基础,就地办案,免除了人民群众奔波法庭的麻烦,这是司法为民的体现。选项B正确。
    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之一,是对公务人员个人的要求,“马锡五审判方式”强调的是这种审判方式的优越性,而不是对公务人员的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型体现,选项A错误。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审判方式的一种创新,并不是借鉴外国的经验。选项C错误。“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在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形成,是执法的过程,并不是立法的活动,与科学立法并没有关系。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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