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派生诉讼(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考研真题)

admin2016-10-26  35

问题 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派生诉讼(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考研真题)

选项

答案西方国家股东对公司诉讼一般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两种类型。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基于股权,对公司的受信托人对其个人范围内造成的损害提起的诉讼。股东派生诉讼,指的是当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或者说公司的控制者,包括控股股东、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拒绝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时,股东则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得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两种诉讼的区别在于:(1)两种诉讼制度设计的理念不同;(2)提起诉讼的原因不同;(3)诉讼中的当事人的地位不同;(4)诉讼的形式不同;(5)诉讼继续进行附加条件不同;(6)对撤诉和进行诉讼和解的要求不同;(7)诉讼终止后的结果不同;(8)诉讼所得补偿或赔偿的享有者不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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