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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李某,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病毒。2007年12月8日李某与刘某因骑车发生碰撞并发生口角,刘某于次日纠集数人持刀找李某报复,李某在混乱之中抢得一刀胡乱捅了一通,结果刘某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肩膀中一刀但无大碍。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将李某起诉到人民法院。李
李某,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病毒。2007年12月8日李某与刘某因骑车发生碰撞并发生口角,刘某于次日纠集数人持刀找李某报复,李某在混乱之中抢得一刀胡乱捅了一通,结果刘某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肩膀中一刀但无大碍。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将李某起诉到人民法院。李
admin
2014-01-15
16
问题
李某,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病毒。2007年12月8日李某与刘某因骑车发生碰撞并发生口角,刘某于次日纠集数人持刀找李某报复,李某在混乱之中抢得一刀胡乱捅了一通,结果刘某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肩膀中一刀但无大碍。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将李某起诉到人民法院。李某在法庭审理期间因艾滋病病发死亡,同时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李某系正当防卫,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
选项
A、以决定终止审理
B、以裁定终止审理
C、以判决宣告无罪
D、撤销案件
答案
4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据此,在审判阶段,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判决无罪或者裁定终止审理。《高法解释》第176条第9款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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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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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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