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零售收入30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10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3

admin2015-05-19  27

问题 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零售收入30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10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3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1万元;
(3)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该批项链本期市场平均零售价为80万元,最高零售价为l00万;
(4)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5)本期自来水公司开具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82万元,税款0.59万元。本期取得电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1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套装礼盒的增值税销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增值税销项税;
    (3)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增值税销项税;
    (4)商城10月份客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商城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选项

答案(1)销售套装礼盒增值税销项税=30÷(1+17%)×17%=4.36(万元) (2)“以旧换新”销僻金项链增值税销项税=2000×0.1÷(1+17%)×17%=29.06(万元) (3)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增值税销项税=80÷(1+17%)×17%=11.62(万元) (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50+0.59+21×17%=12.66(万元) (5)商城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4.36+29.06+11.62-12.66=32.38(万元)

解析 总体来说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不难,只要注意“以旧换新”金银首饰的计税依据为不含税差价款即可,一定不能按照新项链的售价计算纳税。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和其他货物以旧换新业务的计税依据是不同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于该内容的规定一致,可以结合在一起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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