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 )[2
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 )[2
admin
2022-09-19
25
问题
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 )[2017年法考真题]
选项
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
答案
D
解析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效力贯穿民法始终,对民事立法、民事活动和民事司法均有指导意义。根据《民法典》规定,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本题中,乙在行使自己所有权时损害了甲的利益,违背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W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下列问题。依据法律,
在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村民刘某发现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中遗漏了同村村民张某的名字,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认为,刘某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无权提起申诉。故驳回了刘某的申诉,刘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卷三·49题)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三·47题)
对张男诉刘女离婚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并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该判决同日送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解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无异议,但对共有财产分
张志军与邻居王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之后,张志军诉至法院要求王昌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张志军向法院申请事发时在场的方强(26岁)、路芳(30岁)、蒋勇(13岁)出庭作证,法院准其请求。开庭时,法院要求上列证人签署保证书,方
随机试题
Ifyouwanttostayyoung,sitdownandhaveagoodthink.ThisistheresearchresultofProfessorFaulkner,whosaysthatmost
乳癌局部皮肤呈“橘皮样”改变的原因是
治疗暑湿泄泻,宜选用的药物是()
患者,男,42岁。机关职员。大便数日不行,欲便不得,伴有胸胁胀满,腹中胀痛,善太息,食后腹胀尤其,嗳气频作,舌苔略腻,脉弦。证属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首先知道该场地地质、地形、地貌对建筑抗震是否有利、不利和危险,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根据“巴塞尔协议Ⅲ”,各项要求最终达到一致的落实期虽然有所不同,但最晚至()。
当商品房出售后,小区维修基金应向()筹集。
IntheUnitedStates,itisnotcustomarytotelephonesomeoneveryearlyinthemorning.Ifyoutelephonehimearlyintheday,
在软件生产过程中,需求信息的给出是______。
Lookingtoimproveyourlanguageskills,butdon’thavethetimetogooverseastoattendschool?Moreandmoreuniversitiesar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