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法律体系统一性的原因。
法律体系统一性的原因。
admin
2021-01-18
26
问题
法律体系统一性的原因。
选项
答案
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取决于以下两个原则的贯彻: (1)合宪性原则,即一切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这是由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的。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均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是其他所有立法的依据。一切违背宪法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均属无效。宪法内容具有全面性和极端重要性。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主要方面最重要的内容。因此,宪法具有最大权威性,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其他立法是宪法内容的体现和具体化。 遵循合宪性原则应做到以下两点: ①各有权的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赋予的立法权限进行立法活动,不得超越立法权限。 ②各有权的国家机关在立法活动中,要根据宪法的规定,严格遵循各种法律渊源间的效力从属关系,切实做到一切立法不得与宪法相违背,低层次立法不得与高层次立法相违背。 (2)体系协调性原则,即要注意法律体系各个层次的协调一致。现代国家已形成以宪法为核心、部门法林立的庞大的法律体系,这就要求在立法中要注意各部门法之间的相互补充和配合,但同时也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因此,要避免同一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矛盾和同一规范性法律文件内部的自相矛盾;要注意避免不同层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矛盾。 一国法律体系的统一程度对本国法律秩序的形成和稳定发展具有决定作用,尽管统一协调的法律体系不一定必然导致和谐的法律秩序,但如果法律体系处于不统一的紊乱状态则必然导致不和谐的社会状态。当然,在一定区域内,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是相对的,即使法律体系在形式上完备也难免出现法律规则的冲突缺陷。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C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如果与审判人员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应当回避,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况是
(2016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下列部门法中按照社会关系调整的机制这一标准划分出来的是()。
“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维护和保障立法的科学性”是指法律制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罢免人大代表的决议的备案机关是()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在沉睡,乙也没有醒。甲未能存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付了额外的费用。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自己的损失。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甲、乙事先约定甲给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在沉睡,乙也没有醒。甲未能存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付了额外的费用。甲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自己的损失。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和乙之间法律责任承担
甲、乙、丙3名大学生去“粗粮馆”用餐。粗粮馆的广告上写着“每位25元,国家公务员每位20元”。甲、乙、丙3人认为这是对非公务员消费者的歧视,违反了《宪法》第33条以及《民法通则》第3条关于“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的原则,侵犯了公民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
随机试题
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的局部并发症是
下列关于水泥混凝土路面纵缝施工的技术要求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关于人民法院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是指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持票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存款人提示付款。关于票据提示付款期限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小明今年20岁,智力发育正常,但患有侏儒症,从身高看,就像一个6岁的孩子,下列关于小明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须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算时可选择当季季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若某文件系统的目录结构如下图所示,假设用户要访问文件f1.java,且当前工作目录为Program,则该文件的全文件名为(22),其相对路径为(23)。 (22)
A、Law.B、Trade.C、Engineering.D、Arts.C题目问根据PayScale的研究结果,学哪一个科目会带来好的收益。录音明确提到是工程学(engineeringisagoodbetwhereveryoustud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