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比邻而居。下列情形中,不构成侵犯相邻权的是( )。

admin2020-12-30  59

问题 甲、乙比邻而居。下列情形中,不构成侵犯相邻权的是(    )。

选项 A、甲家院中的果实经常落在乙家的院子
B、甲将自家的房屋改建为磨坊,机器声使乙彻夜难眠
C、甲在自家的院子中挖地窖,乙的地基受到影响
D、甲在自家阳台上搭置鸽笼,鸽粪经常洒在乙居住的1层阳台上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果实掉落并非“弃置”固体废物,也并非属于“排放”行为,因而不构成侵犯相邻权,选A项。机器运转时发出的噪音属于排放噪声,构成侵犯相邻权,不选B项。《物权法》第91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据此,挖掘土地致使乙的地基受到影响,构成侵犯相邻权,不选c项。甲在自家阳台上搭置鸽笼,鸽粪经常洒在乙居住的1层阳台上,这属于排放固体废物,根据《物权法》第90条规定,构成侵犯相邻权,不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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