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6条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74题,多选)

admin2018-03-24  29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6条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74题,多选)

选项 A、体现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基本理念的平衡
B、体现了刑事诉讼具有追求实体真实与维护正当程序两方面的目的
C、再审不加刑有例外,上诉不加刑也有例外
D、审判监督程序的纠错功能决定了再审不加刑存在例外情形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再审不加刑的例外情形。上诉不加刑和再审不加刑主要是着眼于被追诉人的利益,但是为再审不加刑设置例外,允许在检察院抗诉的情况下加刑,实际上是对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一个平衡,故A、B正确,另外,由于再审程序针对的是生效裁判,因此与上诉审程序强调救济不同的是,再审程序强调的是纠错功能,因此,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应有例外,以防止造成被告人上诉的顾虑,但再审程序不完全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而设置的,因此允许有一定的例外,故C错误,D正确。本题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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