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人民政府对程某征收农民负担费用500元,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将费用减为400元。程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征收400元的费用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不得超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标准。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admin2017-03-07  26

问题 某乡人民政府对程某征收农民负担费用500元,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将费用减为400元。程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征收400元的费用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不得超过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标准。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选项 A、变更县政府的决定,确定应交纳费用的具体标准
B、确认县政府的决定违法,责令乡政府重新作出决定
C、撤销县政府的决定,责令乡政府重新作出决定
D、撤销县政府的决定,责令县政府重新作出决定

答案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根据上述规定,县人民政府经复议将费用减为400元。因此,县人民政府成为被告。《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题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县人民政府征收 400元的费用违反了国家的规定,该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因此应当判决撤销县政府的决定,并责令县政府重新作出决定,D项正确,应当选。AB两项错误。值得注意的是,县政府变更了乡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就成为县政府的决定,因此在撤销的同时应该责令县政府重新作出决定,而不是责令乡政府重新作出决定。所以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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