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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02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方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根据上述案情,请回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02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方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根据上述案情,请回
admin
2016-05-05
40
问题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02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方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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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
A、原审裁判属于错误裁判案件
B、原审裁判不属于错误裁判案件
C、一审原告应负担一审被告因一审原告提出新证据而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
D、一审原告不应负担一审被告因一审原告提出新证据而增加的差旅、误工、证人出庭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察二审中的新的证据的含义,根据证据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因此本题不属于新的证据,应当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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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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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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