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最本质的区别是( )。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最本质的区别是( )。
admin
2021-08-03
38
问题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最本质的区别是( )。
选项
A、是否具有确定性
B、是否具有合法性
C、是否具有特定目的性
D、双方具有未来性
答案
A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最大区别是,所附条件和所附期限虽然都具有未来性,但是条件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而期限是必然到来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q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善意占有乙的房屋两年,在占有期间,甲不仅对房屋作了必要的修缮,而且将房屋重新装潢了一番,大大提高了房屋的价值。两年后,乙要求甲搬离房屋,支付两年的租金并支付利息;甲要求乙支付相应的费用作为装潢房屋的补偿,但乙认为房屋是自己的,甲未经允许就进行装潢,是对原
甲年满16周岁,已工作,月收入1000元,甲与其兄乙共同生活。在下列选项中有效的行为有()。
李永宏于2001年离家出去打工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下面哪些做法合乎法律的规定()。
下列承诺不能发生效力的有()。
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甲外出探亲,临时委托邻居乙照看房屋。一日,乙进入甲房,发现客厅一角放有一盆鲜花,因久未见阳光而开始发黄。乙遂将花盆移放窗外晒太阳。后一阵大风将花盆吹落,恰好砸在楼下与丙吵架的丁的头上,造成丁的各种损失加00元。该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甲无子女,20年前收一养子乙。1998年养子到外地打工,甲担心以后生活无人照顾,与村委会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村委会负责其生养死葬;在其死后全部财产归村委会。2002年1月甲病重,邻居丙热心帮助,将甲照料得非常好。甲感动不已,立下遗嘱,将遗产的一半分给丙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3年司考.卷三.单24)
承揽人履行承揽合同的下列行为中,构成违约行为的有()。
甲企业将其设备和出产的一批汽车抵押给了乙银行,双方办理了登记,但汽车出产后,甲将其中的4辆汽车做出了如下处置:第一辆汽车卖给了丙,丙已经提货并付款;将第二辆汽车卖给了丁,丁已提货但未付款;将第三辆质押给了戊;将第四辆汽车抵押给了庚,但未办理登记。乙银行欲对
随机试题
简述利用Dreamweaver设置网页标题的方法。
在关系数据库中,两个表之间的关系有“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三种类型。
A.香薷白扁豆厚朴B.白扁豆人参莲子肉C.西洋参石斛麦冬D.滑石甘草E.知母石膏粳米六一散的组成药物中含有
下列哪种观点是正确的:
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的样板问题,下列哪项是正确的?[2004年第44题]
水泵按泵轴安装形式分为()。
在常见的账务处理程序中,共同的账务处理工作有()。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规定的六个月时间的限制。
在VBA中,要引用"学生"窗体中的控件对象,正确的格式是
ThecenterofAmericanautomobileinnovationhasinthepastdecademoved2,000milesaway.Ithas【C1】______fromDetroittoSil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