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3/43)

admin2021-05-28  25

问题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3/43)

选项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理
B、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
C、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D、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答案C

解析 A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2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本题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的诉讼标的不同且不为同一种类,不可合并审理,也无需移送管辖。
    C项正确:第15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成某坐飞机失联,不能参加诉讼,乙县法院未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甲县法院应中止诉讼。
    D项错误:第1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本题成某尚未被法院宣告死亡,且成妻可以作为成某的继承人,故甲县法院不得裁定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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