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2008—卷二—91,多)
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2008—卷二—91,多)
admin
2014-02-18
34
问题
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2008—卷二—91,多)
选项
A、甲: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B、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C、丙: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一定成立共同犯罪
D、丁:一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主犯
答案
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该款指的是首要分子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并不为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独自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
共犯人由于对最终的犯罪结果都起了作用,所以部分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无论主犯还是从犯,都应当为自己所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所以B选项的说法错误。
犯罪集团是共犯的一种形态,在其中担当领导、指挥角色的首要分子,由于起主要作用,自然是主犯。刑法中规定的聚众犯罪,既有成立共犯的情况,如聚众淫乱罪,也有只处罚首要分子一人(如果首要分子只有一个人的话)的情况,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在只处罚一人的情况下,连共犯也不成立,自然也没有主犯、从犯的说法,因为主犯、从犯是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所以C选项的说法正确。
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起次要作用的,是胁从犯。但是在共犯中起主要作用的,就是主犯,其参加共犯的方式对主犯的认定没有影响,所以D选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p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22岁)、王某(18岁)、孙某(16岁)、崔某(19岁)四人均系某中专学校学生,因花费较大,家里给的零用钱不够用,遂动起来“弄点钱”的念头。张、王,孙三人在2005年8月至2006年5月期间,共抢劫十二起,造成一人死亡,五人重伤,抢得现金3000余元
某区工商局规定,凡本区烟酒批发企业,不得经营外地烟酒。某企业从外地进货,被处罚2000元,该企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项?
甲乙两人持枪一起去谋杀丙,见丙后两人同时开枪,甲击中丙心脏而乙击中丙右臂,丙当场死亡,该案中,下列哪几种说法正确?
下列有关人民检察院诉讼行为不正确的是:()。
路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500元。路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关于禁止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某进出口公司被区工商局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为由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该公司不提起诉讼,但又不履行复议决定,应当如何处理?()
法院对请求确认限制人身自由违法、罚款违法、退回罚款的诉讼请求应当怎样审理?设其他4人对C区公安局处罚决定不服也欲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A区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王某与其子王甲进城卖西瓜,中午12点以张某为首的一伙当地无业青年强拿王某车上的西瓜而拒不付钱,王某再三要求,张某等人非但不付钱还围住王某进行殴打,王甲见状急忙跑到邻近某县派出所请求保护。该派出所值班人员李某以休息时间不办公为由拒绝提供保护,结果王某的西瓜大
随机试题
期间(武大2006年研)
患者,女,75岁,进行性呼吸困难一个月,无发热,体检示气管向左侧偏移,右侧胸廓饱满,右肺叩诊呈浊音,呼吸音消失,诊断为胸腔积液,胸水检查示,外观呈草黄色,比重1.024,有核细胞数1000×106/L,单核细胞80%,胸水蛋白36g/L,ADA17U/L。
A.治疗验证系统B.立体定向系统C.治疗计划系统D.准直器系统E.治疗实施系统用于制定一个优化分割病变和重要器官及组织的治疗方案的是
患者,男,68岁。双上肢持物不稳,双下肢行走有踩棉花感,诊断为脊髓型颈椎病,行前路手术,患者手术后出现颈部明显肿胀,增粗,并出现呼吸困难。应高度怀疑患者出现了
诊断真热假寒证最主要的依据是
综合布线系统中的设备间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面积不应小于()m2。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持票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其法律后果是()。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经济建设的目的。
日本一科学家一生做了一项发明,有企业拿他的成果赚钱。他说对自己没有什么损失。谈看法。
一、注意事项本题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二、给定资料1.在中国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包括内地城市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