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面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面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6-01-15
45
问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面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射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被疾驶的汽车撞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漪丙开枪,且均打重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赦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
D
解析
A选项中,客观上就是甲的枪击行为导致了丙的死亡结果的出现,二者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中,似乎存在没有甲的追赶行为,就没有小偷死亡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我们探讨的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非生活上的,因此这里的“因”是刑法上的“危害行办”而非所有的行为,故B选项错误。C选项考查的是二重的因果关系,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其中任何一人的行为,被害人都会死去,因此似乎可以否认任何一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甲、乙两人的行为本身均能独立地导致被害人死亡,如若同时排除甲、乙的行为,被害人就不会死亡,因此甲、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中,我们只需要明确,被害人是如何死亡的,即不是毒发身亡,而是死于枪击,故甲的行为在客观上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j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患者,女,22岁。5年前发现心脏杂音。2个月来乏力、头晕、食欲下降,四肢关节疼痛。1周来活动后气短,夜间反复憋醒而来院就诊。查体:体温37.8℃,脉率96次/分,血压120/60mmHg,消瘦,睑结膜苍白,可见小出血点,右肺底少许小水泡音,心界不大,心律整
女性,35岁,有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病史。除阴天有时关节酸痛外,无任何不适,未给予治疗。3天来感冒、咳嗽、咳黄黏痰。予以静点抗生素,按3ml/min的速度输注,在输液中病人突感呼吸困难,频频咳嗽,咳粉红色泡沫样痰,烦躁不安。查体:血压100/60mmHg
风湿性心脏病主动脉瓣狭窄常见的临床“三联征”为
患者,男性,56岁。饮酒史30余年。20年前下岗后饮酒量渐增加,每天白酒1斤,从未间断,进食少,体形消瘦,能间断外出打零工,生活基本正常。10年前常无故怀疑妻子有外遇。近2年记忆力明显下降,易忘事。4天前患者被摩托车撞伤致胫骨骨折,住院拟行手术治疗,故停酒
吉兰-巴雷综合征危及患者生命的最主要的临床表现是
患者,女性,75岁。既往有糖尿病史25年。今晨排便时突发胸闷、面色苍白、大汗淋漓,口服硝酸甘油天缓解。体格检查:心率103次/分,血压90/68mmHg。根据病史,目前最可能的诊断是
患者,男性,52岁。因患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合并幽门不全梗阻入院施行胃大部切除术。术中出血约600ml,心率92次/分,呼吸21次/分,血压98/60mmHg。血红蛋白105g/L。输血的正确做法是
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在新生儿期进行筛查的遗传代谢内分泌疾病是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包括
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
随机试题
对于糖尿病的饮食和运动疗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的组合,错误的是
肺心病急性加重期的治疗关键是
依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下列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工程。
(操作员:李主管;账套:501账套;操作日期:2015年1月31日)设置工资项目。工资表名:销售人员工资表项目名称:病假扣款类型:数字长度:10小数:2
关于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六年级学生小雷经常迟到、旷课、上游戏厅,甚至打架,班主任王老师说了他几次,仍不见好转,就对他失去了信心,不再管他。王老师的做法不符合教师道德规范中的()。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重要讲话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核心是(),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十进制数54转换成无符号二进制整数是__________。
—Readthearticleaboutthecashbasicofaccounting.—Choosethebestwordtofilleachgap,fromA,B,CorD.—Foreachque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