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2-03-14  40

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复议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
D、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十五日内申请延长期限

答案A,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A、B选项正确。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C选项错误。根据该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gHC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