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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为?( )
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为?( )
admin
2009-03-14
35
问题
请判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代理行为?( )
选项
A、甲代乙与外商进行商业沟通,寻找投资项目
B、甲和乙在演艺界年限、名望、片酬基本相同,在乙因病住院期间,甲代乙履行演出合同
C、乙代甲行使对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权
D、甲父弥留之际,甲受其父委托,到公证处代其订立公证遗嘱
答案
4
解析
《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因此,代理行为的行使对象一般限定为民事法律行为,具体包括:第一,合同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第三,准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法理,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具有人身属性,法律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适用代理;当事人要求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适用代理;违法行为、事实行为一般不适用代理。选项A“甲代乙与外商进行商业沟通,寻找投资项目”,其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属于民法上的代理行为,不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与此相类似的还有诸如代友请客等行为,这类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的范畴。因此,选项A不应当选。选项B“甲和乙在演艺界年限、名望、片酬基本相同,在乙因病住院期间,甲代乙履行演出合同”,而一般认为立遗嘱、解除婚姻关系、作者履行约稿合同、剧团履行演出合同等行为都属于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本选项的行为不适用代理。选项C“乙代甲行使对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权”属于代理行为行使的范围,根据上文的分析,代理可以针对合同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及准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即包括代理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撤销权等。因此,选项C应该当选。选项D中“甲父弥留之际,甲受其父委托,到公证处代其订立公证遗嘱”,与选项B,行为性质一致,也属于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不适用代理。并且《继承法》第17条第1款也明确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因此,选项D不应该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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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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