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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系某车队驾驶员,一日开车在公路上行驶,农民谢某因急事从路边树林疾步冲出穿行抢过马路,赵见状向左猛打方向盘,并紧急刹车,仍躲避不及,车右前轮将谢某左腿碾断。该事故发生后,赵某内心十分恐惧,害怕承担责任。他看见天色已晚,此地荒僻,无人目击现场,遂将昏迷不醒
赵某系某车队驾驶员,一日开车在公路上行驶,农民谢某因急事从路边树林疾步冲出穿行抢过马路,赵见状向左猛打方向盘,并紧急刹车,仍躲避不及,车右前轮将谢某左腿碾断。该事故发生后,赵某内心十分恐惧,害怕承担责任。他看见天色已晚,此地荒僻,无人目击现场,遂将昏迷不醒
admin
2015-09-11
24
问题
赵某系某车队驾驶员,一日开车在公路上行驶,农民谢某因急事从路边树林疾步冲出穿行抢过马路,赵见状向左猛打方向盘,并紧急刹车,仍躲避不及,车右前轮将谢某左腿碾断。该事故发生后,赵某内心十分恐惧,害怕承担责任。他看见天色已晚,此地荒僻,无人目击现场,遂将昏迷不醒的谢某拖至路旁约2米深的护路沟内,开车迅速逃走。次日晨谢某的尸体被人发现。后经法医鉴定:谢某左腿粉碎性骨折,因抢救不及时,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问题:
(1)赵某将谢某压伤的行为是否犯罪?为什么?
(2)赵某抛弃谢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永发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永发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不合法。《公司法》第38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因此,首次股东会会议应由乙召集和主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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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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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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