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 )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 )
admin
2021-08-02
30
问题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 )
选项
A、审判组织形式完全相同
B、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都属于非诉程序
D、法院都只需以裁定作出处理结果,对处理结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
答案
B,C。
解析
考查督促程序与公示催告程序的不同。根据《民诉解释》第454条的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因此A项错误。D项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法院在督促程序中发出的是命令,《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公示催告程序在除权判决阶段作出的是判决,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条,218条的规定,B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X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证据的种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四川.2008.3.83)
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3.45)
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3日借给张某2万元,张某于半年后偿还该2万元并支付10%的利息,该行为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
甲的父亲病重,为了治病,甲决定将自己家的房屋卖掉。遂对乙说我父亲病重,没有办法,这个房屋价值20万元,现在10万元卖给你吧。乙欣然同意。后甲后悔,诉至法院。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张某是专业摄影师,欲赴日本探亲,邻居陈某特别委托张某购买SONY摄像机一部。2个月后,张某回国,带回SONY摄像机一台,价值1万元,送至陈某家。但此时陈某已经去世,陈某的儿子以父亲已去世为由拒绝收下摄像机。请回答1题至5题的问题。假如张某因有事未去日本
甲因个人购买房屋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作为保证人,未约定保证范围。甲还提供了丁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奥迪轿车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据此,回答下列问题:若丁的奥迪车抵押时没有登记,则丙的保证责任范围为()。
下列哪一情形产生了不当得利之债?()(13年司考.卷三.单20)
债权人不得移转其权利的情形包括()。
依照《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如何处理()。
李永宏于2001年离家出去打工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下面哪些做法合乎法律的规定()。
随机试题
组织文化
下列有关集体合同特征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高速公路的供配电、照明设备已运抵施工现场,等待检测后进行安装调试。说明供配电、照明系统主要检测要求。
若盈利总额与市盈率不变的情况下,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均会使()。
税务机关做出的下列行政行为,纳税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关系转换说强调影响学习迁移的因素是()。
下列人员中,在正式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的有
“他们位居中国版图的地理中心,历经秦汉唐宋三筑两迁,却从来都是卧虎藏龙,这里的每一块砖石都记录着历史的沧海桑田,这里的每一个细节都印证着民族的成竹在胸。”这是央视写给历史名城汉中市的颁奖词。下列与汉中相关的事件和人物,搭配正确的是()。
不能重载的运算符是
如果在立即窗口中执行以下操作:M=1<CR>(<CR>是回车键)N=2<CR>PRINTM>=N<CR>则输出结果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