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原则,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对人大代表实行监督,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人大代表,经过一定程序可以将其罢免。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为:( )
根据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原则,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对人大代表实行监督,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人大代表,经过一定程序可以将其罢免。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为:( )
admin
2013-08-28
38
问题
根据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原则,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对人大代表实行监督,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人大代表,经过一定程序可以将其罢免。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为:( )
选项
A、对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罢免要求
B、地(市)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C、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1/3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罢免人大代表,须经其所在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答案
B
解析
根据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原则,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对人大代表实行监督,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人大代表,经过一定程序可以将其罢免。根据《选举法》第47条、第48条、第50条规定,(1)对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乡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故A项论述错误。(2)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人大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故B项论述正确。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故C项论述错误。(3)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间接选产生的人大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人大代表通过,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由各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故D项论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I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律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产品的包装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的是:
甲国为沿海国,但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也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过任何活动。现乙国在甲国不知晓的情况下。在甲国毗连区海底进行科研钻探活动。对此,下列判断哪些是不正确的?()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关于涉外遗嘱的形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国秋叶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并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两国是邻国。甲国近年来不断强化其军事力量,在自己的领土内建立了若干军事基地。乙国认为甲国的行为对其构成威胁,向甲国境内发射若干导弹试图摧毁其军事基地。甲国遭袭后迅速反击,派出军队封锁了乙国的陆地边境和海岸。对于本案,根据1974年联大通过的《关于侵略定
李法官在审理一起二审民事案件中的哪一种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之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________。
某甲盖房屋,在与某乙房屋相邻处挖一沟蓄水备用并竖牌警示。外地人某丙夜间寻友至此,坠入沟中,致右臂骨折。那么,某丙的医疗费应()
受理邮政用户申诉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下列单位及个人应当缴纳契税的是()。
民用建筑的地下室内部标高低宇室外地坪的。必须设置污水排水设备的原因是()。
“一题多解”和“一事多写”旨在培养学生的()。
明初皇帝朱元璋亲自制定的刑事特别法律是( )。
每年科学家都统计在主要繁殖地聚集的金蟾蜍的数量。在过去十年中,每年聚集在那里的金蟾蜍的数量从1500只下降到200只。显然,在过去的十年中,金蟾蜍的数量在急剧下降。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使上文中的结论适当地得出?
工人阶级执政党为之奋斗的崇高目标和根本任务是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