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dmin
2008-09-01
39
问题
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选项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案
C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所以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省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只有省级地方政府才能制定地方环境标准,A项认为各级政府都能制定地方环境标准是错误的,所以不选。该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该条,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巳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所以B项的说法错误,不能选。第10条第3款规定,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所以C项的表述正确,应当选。根据第10条,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即可,而不是批准;所以 D项妁表述错误,不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F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乙公司设立了质权。10日后,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机器设备又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中40万元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丙公司将自有房产抵押给银行。担保其余60万元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20日后,甲将机器设备再抵押给丁公司,
德凯公司拟为新三板上市造势,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情况下,短期内以业务合作为由邀请多家公司来其主要办公地点洽谈。其中,真诚公司安排授权代表往返十余次,每次都准备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方案,德凯公司佯装感兴趣并屡次表达将签署合同的意愿,但均在最后一刻推脱拒签。期间,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冯某与丹桂公司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住宅楼中的一套住房。合同订立后,冯某发现该房屋存在问题,要求解除合同。就冯某提出的解除合同的理由,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回答问题。小区地下停车场设有车位500个,开发商销售了300个,另200个用于出租。蒋某购房时未买车位,现因购车需使用车位。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外用无效,口服治疗体表癣病的药物只对DNA病毒有抑制作用
患儿男,8个月。体重8kg,因严重腹泻入院治疗。医嘱:0.9%氯化钠静脉滴注,输液速度为20ml/(kg·h)。患儿情绪稳定后,护士在日常护理过程中,不正确的措施是
纤维素性炎症的好发部位有()。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012年)
要使地区经济布局趋向合理,正确的选择是()。
对于牙本质过敏,首选的治疗方法是()。
以下给出的地址中,属于子网192.168.15.19/28的主机地址是(42)。
Inthispartofthetest,youareaskedtogiveashorttalkonabusinesstopic.Youhavetochooseoneofthetopicsfromthe
Detailedknowledgeofeachofthejetstreamsoftheearth’shemispheres-itslocation,altitudeandstrength-iscritical
Americansarepeopleobsessedwithchild-rearing.Intheirbooks,magazines,talkshows,parenttrainingcourses,WhiteHouses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