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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在行政诉讼中,遇有下列哪些情形时,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
在行政诉讼中,遇有下列哪些情形时,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
admin
2008-06-12
27
问题
在行政诉讼中,遇有下列哪些情形时,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
选项
A、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拒不返回的
B、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C、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D、第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答案
BC
解析
撤诉是原告或上诉人自立案到宣告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经人民法院准许而终结诉讼的法律制度。在行政诉讼中,经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点与民事诉讼不同。但原告以不同事实或理由重新起诉或重新起诉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但如果原告或者上诉人是因未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而按撤诉处理的,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而缺席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辩论的情况下,合议庭经过审理所作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适用于下述几种情况: (1)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于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行诉解释》第49条第1款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拒不返回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而不得进行缺席判决,故A项是错误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48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B项是正确的;根据《行诉解释》第49条第2款的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故C项是正确的;根据《行诉解释》第 49条第3款的规定:“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因而第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审理,但并不属于缺席判决,故D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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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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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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