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官、检察官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46题)

admin2018-07-16  37

问题 根据法官、检察官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一46题)

选项 A、张法官参与迷信活动,在社会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可予提醒劝阻,其不应受到纪律处分
B、李法官乘车时对正在实施的盗窃行为视而不见,小偷威胁失主仍不出面制止,其应受到纪律处分
C、何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反复提醒犯罪嫌疑人注意其聘请的律师执业不足2年。其行为未违反有关规定
D、刘检察官接访时,让来访人前往国土局信访室举报他人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证的问题,其做法是恰当的

答案D

解析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04条第1款规定:“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A项张法官的行为应受到纪律处分,故A项错误。法官应当加强自身修养,培育高尚道德操守,遵守社会公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B项李法官的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但李法官无制止的法律义务,故尚未构成违法违纪行为,不应对其纪律处分,视情节后果对其诫勉谈话、批评通报即可。故B项错误。检察官不得暗示当事人更换承办律师。C项何检察官的行为显然构成暗示当事人更换承办律师,故C项错误。骗取宅基地使用权证的问题应由国土局处理,故D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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