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大鹏公司取得仓单后,获得何种当事人资格?

admin2008-08-07  29

问题 朱某与粮油公司签订合同时,其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大鹏公司取得仓单后,获得何种当事人资格?

选项 A、存货人
B、仓单持有人
C、仓储合同受让人
D、货物受领人

答案B,D

解析 仓单是仓储保管人应存货人的请求签发的证明存货人财产权利的凭证。《合同法》第387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贷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持有仓单的人称为仓单持有人,其享有受领仓单所载货物的权利。因此 B、D项正确。
   本题中存货人是粮油公司,仓单转让只是转让了权利,并没有转让义务,因此大鹏公司是仓单的受让人而不是仓储合同的受让人,故A、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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