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 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admin2014-04-02  26

问题 郭某经批准,在路旁搭建一临时修理部。后其未经批准,将其改造为水泥楼房。城管所发现后两次限期拆除,郭某均不予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吕某、关某见此情形,于下班时间将其强行拆除,致使郭某屋内许多电器被损。郭某不服,要求城管所赔偿。
本案的赔偿责任应如何认定?(    )

选项 A、应由吕某、关某赔偿
B、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吕某、关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C、应由城管所和吕某、关某二人共同赔偿
D、应由城管所赔偿,因为城管所工作人员属于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B,D

解析 参见《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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