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甲(男,1992年12月10日出生)和乙(女,1995年8月1日出生)为购买高档手机骗走邻居家3岁的小孩,准备将其卖出。两人将孩子关在城郊一处废弃库房后,甲去外地寻找买主,并安排乙看管孩子。孩子哭闹不休,乙难以忍受,离开库房,弃之不顾。

admin2019-05-29  39

问题 2010年3月1日,甲(男,1992年12月10日出生)和乙(女,1995年8月1日出生)为购买高档手机骗走邻居家3岁的小孩,准备将其卖出。两人将孩子关在城郊一处废弃库房后,甲去外地寻找买主,并安排乙看管孩子。孩子哭闹不休,乙难以忍受,离开库房,弃之不顾。甲得知乙不在库房,就要求乙速回,乙不予理会,最终导致孩子饿死。(2015年一专一第59题)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乙的行为如何定罪?

选项

答案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乙虽有拐卖儿童的行为,但因其不满16周岁,对本罪不负刑事责任,不成立拐卖儿童罪。乙明知被害人只有3岁,如不及时回去照应,被害人就会死亡,但仍不回去,致被害人被饿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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